我喜欢他。
你大概不会相信,我已经记不清什么时候开始。
总着算来,我用半个中学,追随我的光。一场大学选择遗忘。
就像是梦,总要醒的。
回归现实,总要记住些什么,于是提笔。
暂且称他为L先生。
我和L先生在中学相识,做过几年同桌。
最初认识的L先生和现在不大一样。那时候,他内敛,不爱说话,朋友少。
L先生留着西瓜头,头发微微遮眼,静悄悄的,很文静,可以说是个“呆瓜”。
再加一副粗框黑眼镜,颇有些学霸的风范。
和L先生的交集还得感谢那调皮捣蛋的前同桌。
前同桌调走,后排前移,我和他也正式认识了。
我们坐在靠窗的一排,中间,偏后,是个交流谈话的好位置。
我喜欢说话。
在我的影响下,L先生从“呆瓜”晋升到“热心瓜”。
L先生,很好说话,从没有见过他生气。
待人接物,有问有答,翩翩有礼。
所谓“谦谦君子,温润如玉”也就这样吧。
每天,我乐衷于和L先生交流生活琐事,渐渐地,L先生也和我分享他的故事。
每次放学,透过车窗,都可以看到L先生的身影。
L先生也有注意到我。
挥挥手,点点头。
这也成了我们的日常。
后来的一天,我加上了L先生的企鹅号。
L先生说我是第一个加他企鹅号的女生。
我知道,L先生朋友少。
但我,因为第一,却很高兴。
冬天
后座的同学,把护手霜涂到L先生脖子上。
L先生好脾气的涂匀。
接连两次。
L先生生气了,反手涂了回去。
L先生学会了反抗。
我也经常和L先生闹着玩。
我在L先生手臂上画猪头,手背上画星星,握手比大小。
他对我的行为从来都是抿着嘴笑,从不生气。
对了,他的酒窝很漂亮。
星星和猪头画在L先生胳膊上存在了好几天。
我问他问什么没洗掉。
他说,忘了
我不信。
我觉得,L先生有点喜欢我。
我也有点喜欢他。
认识久了,我发现,L先生有个坏习惯。
他喜欢吃完饭跑步。
果然,
胃疼来的很突然。
L先生蔫儿吧唧的趴在桌子上。
第一次见,这样的他。
同学建议他请假回家。
他说,想坚持会儿。
我跟L先生说,回家躺一会儿,喝点水。
他说,好。
为了讲究人道主义精神,我将作业发给了L先生。
L先生发了死亡微笑的表情。
后来,了解到,那天L先生回到家,喝了些粥,躺了一下午。
小气的L先生,也在我生病回家的时候“复了仇”。
L先生,其实很小气。
但他的小气却让我觉得有些可爱。
我和L先生,每天都有新的话题,有说不完的话。
白天面对面交流,晚上企鹅号交流。
认识的每一天都很欢乐。
不烦,不腻。
现在回想起来,那是最美好的一段时间了吧。
其实,L先生还有个小秘密,他喜欢吃甜甜的食物。
最爱甜甜圈!
他用美食诱惑,我诅咒他长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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